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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注意:网络信息发布不规范对企业的危害你不敢想象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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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搜索引擎搜索公司名称的时候,很多的企业出现的都是莫名其妙的信息,企业的形象被糟蹋的一无是处,很多企业员工随便以公司名义注册各类账号,发布过的过期信息没有更改,员工离职各类网站留的是员工手机号,网上上传的营业执照可任意下载……,是时候该给公司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制定一些管理规则了,要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当这么多信息散落时,清理的成本是难以想象的,下面给大家送上规范,下载根据自己的企业改版。 企业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1.1 制订目的 为维护公司互联网公众形象和发挥网络信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络信息的发布与管理,确保网络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解决目前信息混乱,账号散落,过时信息无法及时更新、删除等问题,针对网络信息发布及管理制订本制度,网络信息发布包含网络推广信息与公司公共展示信息。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在互联网发布网络推广信息或公司公共展示信息,悉依本制度执行。 1.3 权责单位 (1)电子商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电子商务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落实。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进行会签。 (4)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网络推广信息的管理办法 2.1 关于个人网络推广信息的管理办法 (1)定义:个人网络推广信息是指员工个人通过互联网发布的公司产品销售信息,并在发布信息中预留的联系方式为个人联系方式,此类信息均视为个人推广信息。 (2)本制度执行之日起,任何个人不允许发布个人网络推广信息。 (3)所有在本制度执行之前发布的个人网络推广信息的平台帐号需上交至公司统一管理,提交帐号之前必须解除帐号与个人手机的绑定。 2.2 关于公司网络推广信息的管理办法 (1)公司网络推广信息统一由电子商务部发布管理。 (2)需绑定手机号码的注册平台,必须绑定公司所有的手机号。 (3)如有使用公司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时须加上“相关用途信息”的水印方可发布,避免证件被盗用; (4)发布信息中的联系方式必须为公司所有权的联系方式(400电话、固话、公司的手机号码); (5)发布的信息中不得含有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信息; (6)发布的信息中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 (7)保证信息发布平台的合法性; 3.公司公共展示信息发布与管理办法 (1)公司公共展示信息包含百科、地图、公司网站、微博、微信、博客等以公司名义唯一注册的公众性平台。 (2)任何个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申请注册公众性平台。 (3)在本制度执行之前任何个人注册的公司公共信息平台必须做出注销或移交处理。 (4)公司公共展示信息由电子商务部统一注册、发布、维护。 4.其他 (1)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强制收回账号,根据情节严重性在公司展示栏公示批评并予以100-500元罚款。 (2)对于发布不符合本制度规定信息并造成后果的,将视后果的严重程度追究其责任。 (3)对于发布违反法律法规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发布人依法承担责任。 |